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就《柯坪县绿色循环工业园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柯坪县绿色循环工业园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二次招标公告》相关要求作如下补充说明:
柯坪县绿色循环工业园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此项目为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市政工程项目,因此对投标人资格进行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疆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
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评标规则》等规定,应按照相关工程标准进行设计、施工,明确工程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在项目开工后,涉及到需及时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阿克苏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网上办事大厅填报项目开工、建设进度、资金使用、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等信息,便于后期在线办理审图合格证、施工许可证及掌握相关工程人员信息,包括企业及人员资质、从业经历等,强化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及工程竣工验收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等情况。同时要求疆外企业进行信息登记或备案,通常是为了规范市场管理,确保企业资质、人员、业绩等信息的真实性,便于监管和追溯责任。故要求“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疆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
在今后的项目招投标工作中,我们将秉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公平竞争意识,对招投标文件及政策要求进行学习,深入解读招投标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行业标准规范,通过案例分析形式,强化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依法依规、准确规范编制和审核招标公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特此公告。
******委员会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