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就《柯坪县盖孜力克镇色热克托格热克村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柯坪县盖孜力克镇色热克托格热克村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相关要求作如下补充说明:
柯坪县盖孜力克镇色热克托格热克村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由于该项目为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区进疆施工企业还应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册》,完成信息登记。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评标规则》等规定,应按照相关工程标准进行设计、施工,明确工程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在项目开工后,可能会涉及到需及时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项目开工、建设进度、资金使用、完工等信息,便于后期在线办理施工许可及掌握相关工程人员信息,包括企业及人员资质、从业经历等,便于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及工程验收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等情况。故要求“外区进疆施工企业还应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册》,完成信息登记”。
在今后的项目招投标工作中,我们将秉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公平竞争意识,对招投标文件及政策要求进行学习,深入解读招投标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行业标准规范,通过案例分析形式,强化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依法依规、准确规范编制和审核招标公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特此公告。
******人民政府
2025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