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庐山市牯岭镇脂红路19号历史建筑保护修缮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报告》(牯府字〔2024〕5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关于庐山市牯岭镇脂红路19号历史建筑保护修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庐发改审批字〔2024〕56号)文件要求和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庐山市牯岭镇脂红路19号历史建筑保护修缮项目(项目代码:2401-360483-04-01-498757)。
二、建设地点:庐山市牯岭镇脂红路19号。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维修面积210.63平方米。(1)建筑维修:屋面维修出新、门窗连廊维修出新、厨卫维修出新、内墙体维修出新、规整室内水电线路等。(2)场地维修:景观绿化提升、布置景观小品、护坡挡墙维修、石板汀步维修、修复原有硬化场地等。(3)新建景观平台:在原有硬化场地上全部新建景观平台,面积约44㎡,采用钢架架空铺设木质地板。????????????????????????????????????????????????????????????????????
四、工程概算
经核定,庐山市牯岭镇脂红路19号历史建筑保护修缮项目总概算为56.17万元(详见附件)。
本批复有效期为两年,请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51号)等文件要求,须按照初步设计批复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并保证工程质量和项目安全,如期投产完工。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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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