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丽湖露营基地施工项目
第1号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生态丽湖露营基地施工项目(项目编号:A************001)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5资格审查资料“提供投标人 2025年 5 月 5 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更正为“提供投标人 2025年 4月28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0.5否决投标的情形“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 2025 年 5 月 5 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更正为“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 2025 年4 月 28 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
2、其余内容不变。
第1号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有重复之处,以第1号澄清文件为准。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
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