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定林则徐禁毒教育基地二期房屋征收项目拆除工程结算审计机构的采购公告
根据项目情况,计划选定林则徐禁毒教育基地二期房屋征收项目拆除工程结算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事务中心
项目名称:选定林则徐禁毒教育基地二期房屋征收项目拆除工程结算审计机构
采购方式:最低价中标评审法
预算总金额:3500元
最高总限价:3500元
采购需求:负责林则徐禁毒教育基地二期房屋征收项目拆除工程结算的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协议签订日起至审计报告被采用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根据财库〔2016〕125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具备相应审计资质;
(4)申请人中标后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报名地点:******街道南菜园街51号政府2号楼8层840室。
现场报名,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材料恕不接受。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及办理事项);
2.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及办理事项);
3.报价清单(加盖公章);
4.其他相关所需资质文件(加盖公章);
5.所有材料需提供正本、副本各一份,胶装后将正本、副本密封在密封袋里,密封袋上应写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和联系方式,并注明“报名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
五、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财政支持贫困村微小型项目村级组织自建自营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办库〔2019〕75号。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事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菜园街51号8层
联系方式:于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