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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森农林牧生态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金森生猪产业链及智能冷链物流项目(一期)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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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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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湖南金森生猪产业链及智能冷链物流项目(一期)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有限公司湖南金森生猪产业链及智能冷链物流项目(一期)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金森生猪产业链及智能冷链物流项目(一期)变更

建设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茶陵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拟投资59800万元于茶陵经济开发区建设湖南金森生猪产业链及智能冷链物流项目(一期)变更,项目用地面积20084.96m231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屠宰与分割车间、冷库、办公生活区、废水处理工程、废气处理工程等配套设施。变更前,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屠宰8万头生猪、2500头黄牛、4000头山羊。本次项目变更后生产规模为年屠宰生猪30万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收集排入茶陵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经茶陵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厂区生产废水排放口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中表3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中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动植物油执行一级标准)及茶陵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中较严标准。生活污水排放口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茶陵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中较严标准。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待宰车间恶臭:①及时清理积存的猪粪尿;②及时清洗地面;③在待宰圈上方安装除臭剂喷雾喷头(TA003)喷洒天然植物提取液;④车间封闭、废气正压收集,气流尾端二次喷洒生物除臭剂(TA004),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屠宰车间恶臭(除烫毛加工区、白脏处理区外):①及时清理一般固体废物;②及时清洗地面;③车间封闭、废气正压收集,气流尾端喷洒生物除臭剂(TA005),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烫毛加工区:封闭式的运河式烫水池的进出口两端及刮毛机上方设置密闭式集气罩,废气正压收集,经生物除臭装置生物滤池(TA001)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白脏处理区:封闭空间微负压收集,经生物除臭装置生物滤池(TA001)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恶臭的区域加盖密闭,微负压收集,经生物除臭装置生物滤池(TA002)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粪污暂存间:①及时清运暂存的粪污;②及时清洗地面;③在粪污暂存间上方安装除臭剂喷雾喷头(TA006)喷洒天然植物提取液;④粪污暂存间封闭、负压收集,经生物除臭装置生物滤池(TA001)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牲畜运输恶臭:牲畜运输车辆每次运输完均需及时进行冲洗。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厂界标准值新建要求。

噪声防治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设备、优化设备布置、强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强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综合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委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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