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尖峰岭水厂改扩建工程(监理)-变更公告
致各投标人∶
******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的乐东县尖峰岭水厂改扩建工程(监理)(项目编号:ldzw******005),已于2025年11月26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需要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中的“监理大纲部分: 60 分,投标报价: 20 分”现变更为“监理大纲部分: 50 分,投标报价: 30 分”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监理大纲 评分标准 质量控制方法及措施(10分)”的内容变更为“ 质量控制方法及措施(8分),1、质量控制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得 6-8分; 2、质量控制方法较合理、措施不具体、针对性不强 得3-5分; 3、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不具体、针对性差得1-2分 ; 4、不提供不得分。”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监理大纲 评分标准 投资控制方法及措施(10分)”的内容变更为“投资控制方法及措施(8分),1、投资控制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得 6-8分; 2、投资控制方法较合理、措施不具体、针对性不强得3-5分; 3、投资控制方法和措施不具体、针对性差得1-2分;4、不提供不得分。”
四、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监理大纲 评分标准 进度控制方法及措施(10分)”的内容变更为“进度控制方法及措施(8分),1、进度控制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得 6-8分; 2、进度控制方法较合理、措施不具体、针对性不强 得3-5分; 3、进度控制方法和措施不具体、针对性差得1-2分;4、不提供不得分。”
五、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监理大纲 评分标准 合同、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方法(10分)”的内容变更为“合同、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方法(8分),1、合同、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得 6-8分; 2、合同、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方法较合理、措施不具体、针对性不强得3-5分; 3、合同、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方法和措施不具体、 针对性差得1-2分;4、不提供不得分。”
六、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监理大纲 评分标准 安全、文明监理及环境保护(10分)”的内容变更为“安全、文明监理及环境保护(8分),1、安全、文明监理及环境保护控制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得 6-8分; 2、安全、文明监理及环境保护控制方法较合理、措施不具体、针对性不强得3-5分; 3、安全、文明监理及环境保护控制方法和措施不具体、针对性差得1-2分;4、不提供不得分。”
七、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3)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中的“投标报价20 分”变更为“投标报价30 分”
八、原招标公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6日 23时59分至2025年12月03日 17时00分”变更为“2025年11月26日 23时59分至2025年12月03日 17时30分”
调整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其他内容不变,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管理中心
地 址******水务局大院6栋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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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898-******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办海秀西路2号金城新天地1#楼A单元14层1401号房
联系人(全称): 符工
电 话: 0898-******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