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001]HW[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榕城监狱2026、2027年民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评分项
更正内容1:
招标文件第四章7.2评标标准技术评审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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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配送车辆配置 |
2.00 |
是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配送服务项目拟投入冷链车的情况进行评分,满足2辆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的得1分,满分2分。 【注:(1)车辆为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车辆图片、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车辆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及车辆内部具有冷藏功能的证明图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若车辆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租赁付款发票复印件、车辆行驶证明复印件、出租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车辆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及车辆图片、车辆内部具有冷藏功能的证明图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现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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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配送车辆配置 |
2.00 |
是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配送服务项目拟投入冷链车的情况进行评分,满足2辆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的得1分,满分2分。 【注:①车辆为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车辆图片、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内部具有冷藏功能的证明图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若车辆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租赁付款发票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图片及车辆内部具有冷藏功能的证明图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更正内容2:
原招标公开投标截止时间“2025-11-26 09:00:00(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2025-12-11 09:00:00(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11-25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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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榕城监狱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区金亭路6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1# 楼2层5-2单元
联系方式:0591-******,邮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建纲、姜欢霞
电话:0591-******,邮箱:******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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