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ZJ2025BJ****** |
|---|---|
| 项目名称 | 北京市养老护理照料示范中心多功能厅音视频及灯光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
| 所需服务 | 其他 |
| 投资审批项目 | |
| 项目规模 | |
| 项目所在辖区 |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民政局 |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 服务金额(万元) | 4.000000 |
| 星级评价 | 无 |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03日 00时00分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包括中央和各地方财政部门作出的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选,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代理机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1.供应商负责对设备清单内的设备进行维保,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设备清单见附表《多功能厅主要音视频及灯光设备清单》。
2.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维保服务方案。
3.供应商中标后应对采购人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补充完善维保服务方案,将设备运行存在问题及潜在的隐患,向采购人提交解决方案。
4.供应商根据服务方案开展维护保养工作,每月20日前对设备进行现场维保,包括开机运行调试、设置、线路、设备除尘等。
5.对现场无法维修需要返厂的设备,如调音台、灯控台、LED屏控制器等,供应商应及时征求甲方意见确定维修方案。
6.每年不超过2次的重大会议及演出期间全过程保障,按照采购人的会议或演出安排,提前调试好所使用到的音频设备、视频设备和灯光设备,现场保障会议或演出的顺利进行。会议或演出途中遇有突发情况,妥善处理。
7.供应商负责低值易耗品、易损件(如线材、转换接头等)的准备,以备及时更换。负责承担500元以内的维修费用,超出500元以上的维修费用,经双方确认后,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8.供应商的维保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无犯罪记录。相关资质及无犯罪记录应报采购人留存备查。
9.每年对采购人设备使用人进行一次培训。
10.紧急情况服务:由于采购人有重大会议或演出,供应商应能立即响应,如需现场维修或保障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
| 项目编号 | ZJ2025BJ****** | 项目名称 | 北京市养老护理照料示范中心多功能厅音视频及灯光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
|---|---|---|---|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 项目规模 | 项目所在辖区 | 顺义区 |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民政局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 服务金额(万元) | 4.000000 | 星级评价 | 无 |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03日 00时00分 |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 服务时限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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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资格)要求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包括中央和各地方财政部门作出的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选,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代理机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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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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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说明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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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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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内容 | 1.供应商负责对设备清单内的设备进行维保,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设备清单见附表《多功能厅主要音视频及灯光设备清单》。 2.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维保服务方案。 3.供应商中标后应对采购人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补充完善维保服务方案,将设备运行存在问题及潜在的隐患,向采购人提交解决方案。 4.供应商根据服务方案开展维护保养工作,每月20日前对设备进行现场维保,包括开机运行调试、设置、线路、设备除尘等。 5.对现场无法维修需要返厂的设备,如调音台、灯控台、LED屏控制器等,供应商应及时征求甲方意见确定维修方案。 6.每年不超过2次的重大会议及演出期间全过程保障,按照采购人的会议或演出安排,提前调试好所使用到的音频设备、视频设备和灯光设备,现场保障会议或演出的顺利进行。会议或演出途中遇有突发情况,妥善处理。 7.供应商负责低值易耗品、易损件(如线材、转换接头等)的准备,以备及时更换。负责承担500元以内的维修费用,超出500元以上的维修费用,经双方确认后,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8.供应商的维保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无犯罪记录。相关资质及无犯罪记录应报采购人留存备查。 9.每年对采购人设备使用人进行一次培训。 10.紧急情况服务:由于采购人有重大会议或演出,供应商应能立即响应,如需现场维修或保障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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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刘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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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联系电话 | ******577 |
| 公司名称 | |
| 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左堤路李遂段19号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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