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已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2025年下半年新媒体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 项目名称:2025年下半年新媒体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A************00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85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85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磋商保证金 |
1 |
2025年下半年新媒体服务采购项目 |
1 |
85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5.4是否允许成交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6.1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2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阳光招采平台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阳光招采平台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8月1日至2025年 8月8 日通过******/fjnp/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平台线上服务费300元,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将失去报价资格。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12日下午 15: 30 之前(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9.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5年08月12日15:30时整(北京时间)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发布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阳光招采平台(******)上发布。
12. 采购人: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潭阳大道156号体育中心体育场一层通道2
联系人:林沁沁
联系方法:******
******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建阳区景贤路288号正达名郡1幢35号
联系人:谭成群
联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