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xybk-jsgc202507qt-******1
一、招标概况
保康县城关************服务中心(******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本项目进******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评标结果
废标结果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8月01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05日24时0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河西路69号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紫薇路22号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7号
联系人:生态修复股
电话(传真):******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保康县行政审批局
******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四楼
联系人:监管执法股
电话(传真):******
备注:
1、所有填写处如实填写,不仅限于空白行数;
2、公示开始当日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公示时间。公示时间的最后一日落在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的,应当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1日
一、招标概况
保康县城关************服务中心(******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本项目进******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1)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标准的69.2%计取; (2)建安工程费:按(湖北省2024定额)经财政投资评审审定后预算总价的95.28%计取 | (1)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标准的69.35%计取; (2)建安工程费:按(湖北省2024定额)经财政投资评审审定后预算总价的96.25%计取 | (1)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标准的69.65%计取; (2)建安工程费:按(湖北省2024定额)经财政投资评审审定后预算总价的96.87%计取 |
质量目标 | 设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省和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施工质量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省和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施工质量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省和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施工质量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履约期限 | 720日历天 | 720日历天 | 720日历天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设计资质: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a******5; 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d******8 | 设计资质: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a******2; 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d******2 | 设计资质: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a******9; 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d******6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 | (鄂)jz安许证字[2005]001015 | (鄂)jz安许证字[2015]010962 | (鄂)jz安许证字[2018]025169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各专业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聂建军 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鄂******7509 鄂建安b(2022)******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祁金国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鄂************ 鄂建安b(2018)******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董典维 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鄂******7404 鄂建安b(2015)****** |
设计项目负责人:王靖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ay******9 | 设计项目负责人:曾海东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ay******636 | 设计项目负责人:邱鹏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ay******638 | |
施工项目负责人:聂建军 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鄂******7509 鄂建安b(2022)****** | 施工项目负责人:祁金国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鄂************ 鄂建安b(2018)****** | 施工项目负责人:董典维 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鄂******7404 鄂建安b(2015)****** | |
施工技术负责人:王琪 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 f******00300 | 施工技术负责人:代太娇 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 f******01479 | 施工技术负责人:李兵成 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 f******00554 | |
施工员:刘强 岗位证:************215 | 施工员:方辉 岗位证:************036 | 施工员:章强 岗位证:************115 | |
质量员:余益军 岗位证:************003 | 质量员:李小芳 岗位证:************722 | 质量员:宋玉婷 岗位证:************037 | |
材料员:张学锋 岗位证:************284 | 材料员:许仕铭 岗位证:************952 | 材料员:李康 岗位证:************949 | |
资料员:汪声荣 岗位证:************991 | 资料员:杨永华 岗位证:************248 | 资料员:张文艳 岗位证:************038 | |
安全员:柳俊东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鄂建安c3(2020)****** | 安全员:张洋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鄂建安c2(2021)****** | 安全员:莘业勇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鄂建安c2(2024)******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5年7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通过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人形式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人资格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人响应性评审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委员会对4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三、评审结果(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保康县建设工程总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经办人:曾先生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朱女士 |
投标人 | 被否决的依据 |
******有限公司 |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3每标段(包)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招,招标人将不予接受。该单位投标文件的价格清单说明1.1价格清单列出的任何数量,不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的工程的实际或准确的工作量。在价格清单中列出的任何工作量和价格数据应仅限用于合同约定的变更和支付的参考资料,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3.2最高投标限价要求:(2)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按(湖北省2024定额)经财政投资评审审定后预算总价的97%计取。 |
公示期为2025年08月01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05日24时0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河西路69号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紫薇路22号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7号
联系人:生态修复股
电话(传真):******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保康县行政审批局
******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四楼
联系人:监管执法股
电话(传真):******
备注:
1、所有填写处如实填写,不仅限于空白行数;
2、公示开始当日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公示时间。公示时间的最后一日落在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的,应当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