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学院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电梯项目 | ||
项目编号: | 豫工程****** | 交易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王老师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371-******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
******学院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电梯项目变更公告
******有限公司受******学院******学院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电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变更公告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学院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电梯项目
2、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250
3、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介:2025年10月10日******学院采购与招标中心》上发布。
二、变更内容:
1、变更内容: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6日。
(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5(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4)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3.4投标人或投标品牌自2022年5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电梯设备采购或电梯设备采购伴随服务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与所投电梯品牌相同)。
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业绩评标时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①加盖甲乙双方章的业绩合同
②发票、招标公告、中标(或成交)公告截图
③中标通知书
不低于相应合同总额50%的发票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及项目地址。
中标公告网址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结束后查验业绩资料真伪,若中标人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同时有权违法情况移交相关行业监督部门进行处理。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五章 技术参数要求”
现变更为
(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3日。
(2)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四)-5(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4)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3.4投标人或投标品牌自2022年5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电梯设备采购或电梯设备采购伴随服务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与所投电梯品牌相同)。
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业绩评标时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①加盖甲乙双方章的业绩合同
②发票、招标公告、中标(或成交)公告截图
③中标通知书
不低于相应合同总额50%的发票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
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结束后查验业绩资料真伪,若中标人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同时有权违法情况移交相关行业监督部门进行处理。
(5)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五章 技术参数要求”: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上传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2、变更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6日
三、发布变更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学院采购与招标中心》
四、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自行前往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以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查看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学院
地址:新郑市龙湖镇淮河路1号
联系人:成老师
联系方式:0371-******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院1号楼D509室
联系人:苟燕涛、贠爱红、高波、陈晓倩
联系方式:0371-******
电子邮件:******
******建设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电话:0371-******
传真:/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