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00万台晾衣机自动化生产线技改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江东镇金品路188号 | ******有限公司 | 企业拟在金品路厂区投资2150万元,采用智能搬运、自动喷涂等技术或工艺,引进1条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智能喷涂生产线(喷塑)替换现有项目1条未投产的晾衣机喷涂流水线(喷塑),同时新增智能仓储系统、自动包装线、热洁炉,实现自动化、信息化设备的改造。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万台晾衣机产品自动化的生产能力。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喷塑粉尘经旋风除尘+滤芯过滤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高空排放;热洁炉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绿化。 固废:废塑粉及收集粉尘按照《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废包装桶、脱脂槽污泥、硅烷陶化表面处理槽渣、热洁炉残渣、喷淋塔废渣、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8日(5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项目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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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金华市环保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