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海镇张善庄村高标准葡萄大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E************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宁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七里海镇张善庄村高标准葡萄大棚项目(项目编号:E************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30.463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镇张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七里海镇张善庄村高标准葡萄大棚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址: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镇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七里海镇张善庄村高标准葡萄大棚项目
七里海镇张善庄村高标准葡萄大棚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本标段发包估算额约为30.463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7月31内完工并验收合格。(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七里海镇张善庄村高标准葡萄大棚项目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及社保缴费证明(响应截止时间前6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供应商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参保月份至少包括响应截止时间当月或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
- 供应商须在《政村企阳关招采平台》(******)注册成功。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确认方式
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2日09:00:00至2025年04月28日16:00:00,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方法:
- 网络方式:
- 请将文件费以电汇(建议使用对公账户)方式汇至如下账户,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XX项目文件费。
- ******有限公司天津友谊支行;账号:************57。
- 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截图、供应商营业执照或其他证书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XX项目+供应商单位名称。(注:A.文件费到账日期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才为有效。B.我公司在文件费到账后将电子版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单位邮箱。)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8日10:0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2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8日10:00:00
开标地点: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2楼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天津市农交所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磋商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镇******服务中心,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镇张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委员会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碧海鸿庭E区-3号二层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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