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新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学府路排水工程施工监理二次招标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浦城县新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学府路排水工程施工监理二次招标(招标编号:E************006),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进行答疑、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问题:本项目为简易评标法,但新点软件中附上了监理大纲格式,投标人是否无需上传监理大纲,请代理明确。
回复:无需上传。
问题:本项目要求配备4人,太多了,按2018.11.1执行的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市政工程5000万元以下配备3人即可,建议安全监理员可由项目部除总监外的其他人员兼任。
回复:按闽建建【2018】37号文执行,可不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员。
问题:招标文件P1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35“...解密时间长为:60分钟”,但在P2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47“...在开始解密时间起45分钟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前后不一致。请代理明确本项目解密时长。
回复:按招标文件前附表项号35“...解密时间长为:60分钟”执行。
问题:招标文件P59页评标办法前附表项号11中2、b“...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万元的违约金。”但在P77页专用合同条款2.3.4(四)“——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委托人交纳壹万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委托人交纳叁仟违约金;”。前后不一致。请代理明确投标文件格式“(七)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违约金以哪个为准填写。
回复:按“——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万元的违约金。”填写。
问题:招标文件P83页专用合同条款4.2.3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执行。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本项目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而招标文件P83专用合同条款5.3“预付款:本项目不支持预付款”。 理由:按闽建[2017]9号文第六条“(七)……且招标人应当在中标人项目监理机构进场前支付等额的预付款。” 建议:强烈要求取消履约保证金的要求或增加支付监理人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监理费预付款?
回复:按闽建[2017]9号文执行,同意增加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监理费预付款条款。
问题:招标文件P84页专用合同条款6.2.3“本项目不设附加工作酬金,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包含工程缺陷责任期,监理人员的安排依法依规配备”,以及专用合同条款6.2.2“...如果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工程施工期延期的,则监理服务期限相应延长。如因监理人原因,导致工程未能在计划施工期内完成施工的,则按照合同专用条件所约定的办法处罚。”。 理由:非监理人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长监理费不予增加,但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未能在计划施工期内完成施工的,按照合同专用条件所约定的办法处罚,不合理。有奖有罚才公平。 建议按2012年版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专用合同条款“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执行。此外,P84页专用合同条款6.2建议增加“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招标文件******银行保函等******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作为各类工程履约保证。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建筑业企业选择现金以外的其他保证形式”。 建议:履约担保形式建议增加“3.工程担保、4.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规定“(一)依法落实招标自主权。切实保障招标人在选******委员会、委派代表参加评标、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等方面依法享有的自主权。”,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作出要求,是其在行使招标人自主权并符合招投标法相关规定。
问题:招标文件P88页专用合同条款10.1“签订监理合同后,委托人向监理人提供监理合同备案、人员备案相关资料之日起二十日内,监理人必须完成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备案、人员备案,并向委托人提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人员备案登记表。” 理由:按闽建建[2018]3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简化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办理的通知》一、“(二)取消合同和人员备案。取消施工许可要件中的施工、监理合同和人员备案。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时应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中登记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基本信息,登记的信息应符合投标承诺与合同约定,且不得低于配备标准要求(详见附件1、2)”。现阶段人员信息登记需要凭施工许可证号才可登录“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进行登记。 强烈建议修改为:签订监理合同后监理人应按闽建建[2018]36号文件相关规定在施工许可证办理后7日内向委托人提交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人员录入工作所需材料。
回复:同意按闽建建〔2018〕36号文件执行。
问题:招标文件P88页专用合同条款10.1“施工过程中根据相关主管部门规定及有关规定需要增加监理人员的,中标人需无条件进行配合增加相应的人员,该费用已包含在监理服务费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建议:“增加相应的人员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充通知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调整为2025-4-24 15:00:00(北京时间)。
以上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006)及公告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index/new)、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9095/npztb/)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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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