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机构职责调整相关要求,原由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服务工作职责,现已整体移交贵州省医疗保障局。为确保职责调整平稳过渡、相关工作有序衔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办理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业务,相关业务统一由贵州省医疗保障局承接办理。
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发布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信息通知公告。后续所有相关信息公告,统一通过贵州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具体地址为:******/hsa-pass-hallEnter/index.html#/zcIndex。
三、自2025年11月30日起,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开展药品采购货款统一结算******银行等结算参与方协同完成,确保清算工作于2026年1月31日前办结。
四、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开展的新冠检测试剂挂网采购相关业务,自2025年11月30日起调整至贵州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办理,具体事项将通过贵州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药品)0851-******、0851-******;(耗材)0851-******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851-******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