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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如皋东大街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设计资格后审公告

[新]如皋东大街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设计资格后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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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10-16
招标文件下载
项目编号B************项目名称如皋东大街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
标段编号B************001001标段名称如皋东大街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设计
工程类型设计


如皋东大街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东大街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设计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资金和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50%,国企资金5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主城区东大街、武庙及集贤里三个历史文化街区

2.1.2建设规模:包括如皋东大街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建设方案编制、项目建议书、相应项目的初步工程方案设计及概预算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范围为如皋东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武庙历史文化街区、集贤里历史文化街区(不含此前集贤里文化广场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内容)。其中武庙街区核心保护范围9.43公顷,建设控制地带9.37公顷;东大街街区核心保护范围4.42公顷,建设控制地带4.47公顷;集贤里街区核心保护范围4.66公顷,建设控制地带9.34公顷,总面积41.69公顷。

2.1.3合同估算价:667.7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项目建设方案编制主要需从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修缮及活化利用工程;历史风貌保护修复与提升工程;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升工程;公共空间环境改善工程;市政基础设施与防灾设施提升工程以及动态监测、智慧化管理与数字化展示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等6个方面进行梳理设计,同时符合国家对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政策要求。同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及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编制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简述项目提出的背景和必要性,项目需求分析与产出方案,分析投资必要性和预期经济效益以及实施的技术可行性;提出项目运营方案、项目投融资与财务方案、项目风险管控方案,提出对该项目的研究结论及建议。申报成功后,根据方案陆续开展各项工程施工图设计,为施工提供详细指导;进行设计审查,确保设计符合规范和安全要求;参与施工过程,解决施工中的设计问题;完成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认定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由规划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3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规划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并具备高级城市规划师或高级工程师(城乡规划专业)职称。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员工。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4.2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前款3.4.2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5年1107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3年1108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3.4.3~3.4.4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3.4.5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6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7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8根据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原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于2025年5月24日停止使用,请各投标单位按照要求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登记、完善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16日至2025年1107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07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幸福河西路9号4幢

联系人:章伟楠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址:如皋市长江镇沿江公路186号

人:张林清

   话:0513-******


20251016


附件: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pdf

江苏全省公共资源经营主体信息数据运维服务项目_经营主体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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