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全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安全、优质、和谐的养老环境。
一、征集范围
(一)涉老服务资金发放管理方面1.养老服务资金发放管理不规范、不透明、不公开,包括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照料护理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审批程序不规范、不及时、不公开,对象认定不精准,存在错发、漏发、重发,退出机制不健全,对不符合条件的未及时停发;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存在应享未享,或者发放不达标、不及时。养老服务机构各项税费减免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2.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各类养老服务财政补贴资金。3.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养老服务工作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违规干预和插手养老服务工程项目承发包、设施设备采购、购买服务等事项。
(二)养老机构服务监管方面1.公办养老机构财务管理混乱、资金使用不规范、内控机制不健全;对收住社会老年人、走访慰问资金和捐赠款物等管理使用不规范。2.养老机构照料护理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食品、房屋建筑等安全隐患;未经登记备案擅自以养老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收住老年人等行为。4.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失职失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向养老机构转嫁摊派费用,搞利益输送。
(三)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1.欺老虐老方面。(1)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服务态度恶劣、冷漠、欺辱、殴打、谩骂等虐老欺老行为。(2)养老机构未经医务人员评估且未经家属同意的前提下,违规使用约束、隔离等保护性约束措施。(3)养老机构未按照有关要求,将在机构内受伤的老年人及时转送医疗机构救治并及时通知其代理人或者紧急联系人,造成老年人生命健康受到严重侵害。(4)养老机构提供的饮食,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5)其他欺老虐老行为。2.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方面。(1)养老服务机构以“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或长期出租“养老公寓”、销售“老年产品”、“以房养老”等名义,******居家上门服务和社区服务的便利,向老年人宣传涉及“消费返利”“健康管理”等消费金融渠道,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等虚假广告信息,以骗取老年人资金,使老年人利益受损问题。(3)养老服务企业以健康讲座、会议营销、专家义诊、免费体检或免费旅游等欺骗、诱导方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商业宣传,骗取老年人信任,非法吸收资金问题。(4)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向未入住人员销售“会员卡”“贵宾卡”“预付卡”,预收“养老服务费用”等进行非法集资,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问题;(5)养老服务机构向老年人推销故意夸大功效的养老产品、“保健品”行为,为牟取暴利将普通消费品“功能化”包装后高价售卖问题。
二、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征集方式
可采取来电、来信、当面等方式进行举报。
1.电话举报。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岗:0898-******。(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来信举报。地址:澄迈县金江镇华成路47号澄迈县民政局;收件人:养老服务岗收;邮编:571900。
3.邮箱举报:******(邮题请注明“养老服务问题线索”)。
4.当面举报,地址:澄迈县金江镇华成路47号澄迈县民政局一楼养老服务岗。
四、其他说明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受理查处,并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澄迈县民政局
2025年4月18日
一、征集范围
(一)涉老服务资金发放管理方面1.养老服务资金发放管理不规范、不透明、不公开,包括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照料护理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审批程序不规范、不及时、不公开,对象认定不精准,存在错发、漏发、重发,退出机制不健全,对不符合条件的未及时停发;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存在应享未享,或者发放不达标、不及时。养老服务机构各项税费减免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2.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各类养老服务财政补贴资金。3.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养老服务工作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违规干预和插手养老服务工程项目承发包、设施设备采购、购买服务等事项。
(二)养老机构服务监管方面1.公办养老机构财务管理混乱、资金使用不规范、内控机制不健全;对收住社会老年人、走访慰问资金和捐赠款物等管理使用不规范。2.养老机构照料护理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食品、房屋建筑等安全隐患;未经登记备案擅自以养老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收住老年人等行为。4.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失职失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向养老机构转嫁摊派费用,搞利益输送。
(三)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1.欺老虐老方面。(1)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服务态度恶劣、冷漠、欺辱、殴打、谩骂等虐老欺老行为。(2)养老机构未经医务人员评估且未经家属同意的前提下,违规使用约束、隔离等保护性约束措施。(3)养老机构未按照有关要求,将在机构内受伤的老年人及时转送医疗机构救治并及时通知其代理人或者紧急联系人,造成老年人生命健康受到严重侵害。(4)养老机构提供的饮食,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5)其他欺老虐老行为。2.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方面。(1)养老服务机构以“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或长期出租“养老公寓”、销售“老年产品”、“以房养老”等名义,******居家上门服务和社区服务的便利,向老年人宣传涉及“消费返利”“健康管理”等消费金融渠道,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等虚假广告信息,以骗取老年人资金,使老年人利益受损问题。(3)养老服务企业以健康讲座、会议营销、专家义诊、免费体检或免费旅游等欺骗、诱导方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商业宣传,骗取老年人信任,非法吸收资金问题。(4)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向未入住人员销售“会员卡”“贵宾卡”“预付卡”,预收“养老服务费用”等进行非法集资,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问题;(5)养老服务机构向老年人推销故意夸大功效的养老产品、“保健品”行为,为牟取暴利将普通消费品“功能化”包装后高价售卖问题。
二、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征集方式
可采取来电、来信、当面等方式进行举报。
1.电话举报。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岗:0898-******。(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来信举报。地址:澄迈县金江镇华成路47号澄迈县民政局;收件人:养老服务岗收;邮编:571900。
3.邮箱举报:******(邮题请注明“养老服务问题线索”)。
4.当面举报,地址:澄迈县金江镇华成路47号澄迈县民政局一楼养老服务岗。
四、其他说明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受理查处,并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澄迈县民政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