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集中排查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问题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乱收费”问题: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中,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
(二)“乱罚款”问题: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擅自设立罚款项目、超越法定范围和幅度、违反程序实施罚款、滥用行政裁量权、以罚代管等行为。
(三)“乱检查”问题: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未按照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和标准、未按照规定程序实施检查,擅自部署专项检查、超过年度频次上限实施检查等行为,违反“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等问题。
(四)“乱查封”问题:无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实施查封,超范围、超时限查封,重复查封,违反法定程序实施查封,以及损坏挪用、违法处置查封财物等行为。
(五)“乱摊派”问题:机关单位违规向企业、群众和基层组织摊派办公费用、管理费用,强制赞助、捐献、资助等。
(六)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执法问题:违规干预经济纠纷,违规异地执法,违规异地管辖以及异地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等。
(七)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问题: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审批和监管“制度打架”,多部门多头检查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不同部门对同一事项整改要求互相矛盾,以及同一部门不同时期对同一事项整改要求不同,让企业无所适从等问题。
(八)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法外开恩”“吃拿卡要”以及执法不作为等问题:滥用行政执法职权或自由裁量权,利用行政执法权力徇私枉法、“法外开恩”办人情案,对监管服务对象“吃拿卡要”以及对企业诉求“推三阻四”,处理问题“拖泥带水”执法不作为,粗暴执法、不文明执法等。
二、线索征集时间及方式
(一)电话举报:0854-******、******
(二)邮箱举报:******
(三)信函举报:贵州省独山县金盾大厦司法局1401室
三、线索征集须知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上述八类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举报时应尽量提供详细信息,如: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执法单位、具体行为及证据(如执法文书、缴费凭证等)等。
(二)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投诉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在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说明情况,提供证据,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编造虚假材料等进行投诉举报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的营商环境。
独山县司法局
2025年4月15日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乱收费”问题: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中,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
(二)“乱罚款”问题: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擅自设立罚款项目、超越法定范围和幅度、违反程序实施罚款、滥用行政裁量权、以罚代管等行为。
(三)“乱检查”问题: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未按照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和标准、未按照规定程序实施检查,擅自部署专项检查、超过年度频次上限实施检查等行为,违反“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等问题。
(四)“乱查封”问题:无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实施查封,超范围、超时限查封,重复查封,违反法定程序实施查封,以及损坏挪用、违法处置查封财物等行为。
(五)“乱摊派”问题:机关单位违规向企业、群众和基层组织摊派办公费用、管理费用,强制赞助、捐献、资助等。
(六)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执法问题:违规干预经济纠纷,违规异地执法,违规异地管辖以及异地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等。
(七)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问题: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审批和监管“制度打架”,多部门多头检查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不同部门对同一事项整改要求互相矛盾,以及同一部门不同时期对同一事项整改要求不同,让企业无所适从等问题。
(八)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法外开恩”“吃拿卡要”以及执法不作为等问题:滥用行政执法职权或自由裁量权,利用行政执法权力徇私枉法、“法外开恩”办人情案,对监管服务对象“吃拿卡要”以及对企业诉求“推三阻四”,处理问题“拖泥带水”执法不作为,粗暴执法、不文明执法等。
二、线索征集时间及方式
(一)电话举报:0854-******、******
(二)邮箱举报:******
(三)信函举报:贵州省独山县金盾大厦司法局1401室
三、线索征集须知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上述八类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举报时应尽量提供详细信息,如: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执法单位、具体行为及证据(如执法文书、缴费凭证等)等。
(二)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投诉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在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说明情况,提供证据,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编造虚假材料等进行投诉举报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的营商环境。
独山县司法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