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邀请书
受******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我公司组织对南川区G243头渡至风门段公路改建工程(地质灾害影响路段)、G243开凭线南川区路面养护工程(太平场镇至三汇段)、 G353宁福线南川区路面养护工程(乐村凉风垭至马鞍山段)铣刨机、清扫车、水车租赁进行比选采购。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比选项目内容
最高限价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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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G243头渡至风门段公路改建工程(地质灾害影响路段)、G243开凭线南川区路面养护工程(太平场镇至三汇段)、 G353宁福线南川区路面养护工程(乐村凉风垭至马鞍山段)铣刨机、清扫车、水车租赁 |
30.7585万元 |
1 |
无 |
二、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三、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或机械设备租赁或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或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或建筑工程施工等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5日上午9:3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7:00时(节假日除外),由投标人(或******有限公司南川项目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每个包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三)请投标人于2025年4月25日17:30时前将本项目质疑以书面材料的形式送至采购人。采购人于2025年4月26日17:30时前对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书面材料的形式进行回答,并通知各投标人领取书面答疑。
(四******办事处凤江南路3号商务中心右副楼二楼)。
(五)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4月28日北京时间9:00时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 日北京时间9:30时
(七)开标时间:2025年4月28日北京时间9:30时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
2.缴纳方式:供应商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通过转账方式直接支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号如下:
单位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银行南川支行
账号:0167 0161 8000 0036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 日9:30前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在比选结束后7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需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正式合同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5.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予采购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注: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备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为:头渡至风门段公路改建工程、太平场镇至三汇段路面养护工程、 乐村凉风垭至马鞍山段路面养护工程铣刨机、清扫车、水车租赁),未按时缴纳者不得参与比选。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方式:******
地 址:重庆市南川区龙济小区2号楼2层商场1金川路69号
******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欢欢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开发路31号科尔大厦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