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退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04月21日 至 2025年04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
******服务中心(方楼)三楼34-35号窗口
邮编:330077
建设名称: | ******医院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退役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10号门诊大楼五楼 |
建设单位: | ******医院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医院北院区门诊大楼五楼核医学科拟退役,退役核素为非密封放射性物质131I,退役治理目标为该核医学科工作场所各用房退役后最终能够达到无限制开放使用要求且退役产生的各类废物和物料得到安全处理和处置,退役过程中产生的气、液态流出物达标排放。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主要环境影响: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电离辐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项目拟退役工作场所辐射水平与吉安市本底辐射水平相当,在退役实施过程中对工作人员的附加辐射剂量及其辐射环境影响可忽略不计。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1)为了便于辐射防护管理和职业照射控制,控制正常工作条件下的正常照射或防止污染扩散,并预防潜在照射或限制潜在照射的范围,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分区管理,将给药室设置为控制区,各功能用房门上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避免人员误闯入或误照射;将检查室、候诊室等与控制区相邻的区域划为监督区。(2)出于防护最优化考虑,退役工作人员进行退役工作时需按要求穿戴口罩、手套、污染防护服,佩戴个人剂量计与个人剂量报警仪。(3)在退役评价工作完成前,严禁将场所内相关物品移出控制区。(4)在拟退役工作场所出入口张贴醒目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并做好防盗******医院成立了退役工作小组,核医学科退役工作由退役工作小组领导,退役核医学科协同制定退役实施方案并负责具体退役工作的执行。(7)项目实施对退役前、退役过程、退役后现场辐射水平进行监测①退役前场所污染源项调查:主要监测核医学科工作场所周围环境及场所内的γ辐射剂量率及β表面污染水平,清点场所内设施设备、物品等数量。②退役过程中实时监测:主要监测核医学科去污过程中场所内物品表面、墙面、地面、人员体表及β表面污染水平,以免放射性污染扩散,污染清洁场所。③退役后的终态验收监测:主要监测核医学科工作场所周围环境及场所内的γ辐射剂量率及β表面污染水平是否满足退役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