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该临时用地项目已经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申请单位 | 批准文号 | 批准面积(公顷) |
1 | 大陆泽、宁晋泊蓄滞洪区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调整)巨鹿县段临时用地 | 邢台市巨鹿县巨鹿镇、小吕寨镇等两个镇夏旧城村等四个村(社区) | ******水务局 | 邢资规临〔2025〕08号 | 14.3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