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BD-CG-2025-026
二、项目名称:凤鸣汽车电子科技园楼顶发光广告字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高新产业开发区南区杨河路7号办公楼
成交金额:14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凤鸣汽车电子科技园楼顶发光广告字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服务范围:国家级芜湖经开区凤鸣汽车电子科技园,凤鸣汽车电子科技园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服务 服务内容:设计风格简洁美观,易于识别和记忆,传达出深厚的文化底蕴、美好的企业愿景,能与其他企业的标识区分。考虑企业未来品牌发展的可能性,企业标识具有一定的可扩展性和灵活性,在需要时进行修改和调整。标识要附有设计说明,说明应有设计理念、图形含义、色彩说明等详细文字阐述等 服务时间:90天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江山、周俊、薛冬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如成交价低于100万元,则代理费=成交价×1.2% ,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2、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成交供应商业绩:
1、创新产业园三期增设高创标识标牌项目
******服务中心办公大楼楼顶标牌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
(三) 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及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路3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无为市无城镇濡须路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梅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