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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民田间学校、实训基地、 共享师资、相关协会(联盟)的公告

麻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民田间学校、实训基地、 共享师资、相关协会(联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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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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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25〕16号)要求,为保障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工作质效、聚焦我县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人才需求,不******学校、实训基地、共享师资、相关协会(联盟)进行遴选认定,逐步搭建完善全县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共享共用体系资源,为我县有效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强培育后续服务,探索推广培训模式和经验提供有力支撑。现就有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产业导向、科学布局、主体自************委员会等公益组织协助工作,结合公益和第三方培训机构选育,健全完善“一主多元”的培育体系,稳定支撑支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

二、遴选范围和遴选条件

******学校

遴选范围:区域内依法成立且正常运营2年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协会、行会、涉农培训机构,高素质农民领办的经营主体和科技示范基地可优先申报。

遴选条件:

1.区域要求。位于我县产业集聚度较高区域,且以从事我县主导或优势特色产业为主。

2.教室要求。有至少可供50名学员学习的固定培训教室和基本的教学设施设备,能够满足学员学习理论课的需要。

3.食宿实训要求。一是有能解决对应人数学员食宿的硬件条件;二是有能够满足实践实训、现场观摩、实验示范等场所。

4.服务点要求。原则上满足基本功能的学员跟踪服务点(高素质农人学员之家),如暂没有对应条件的,需在2025年内建成用于开展学员服务。

5.师资要求。一是配备有来自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部门专家教授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乡土专家组成的师资团队,团队成员不******学校辅导员;三是配备有1人及以上实训教师。

6.培训基础要求。一是近年来积极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培训人数不少于200人,二是完善管理制度,三是有相应的后续培育工作计划。

7.信用要求。一是依法依规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和技术培训服务活动;二是无生产(质量)安全事故,无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不良记录。

8.意愿要求。自愿协助农业农村部门承担农民教育培训相关具体工作。

如条件不足,可根据所在地农业主体实际条件******学校可分属不同层级。

(二)农民实训基地

遴选范围:区域内农业产业园区、产业基地、坝区、农业企业、合作社等农业主体。

遴选条件:

1.具有一定规模的相关农业农村产业或关键生产经营环节。

2.具备容纳50人以上产业链条关键环节的实习实训场所。

3.具备1人及以上产业实训老师和对应课程体系。

4.能开展观摩学习、实习实训和岗位实习。

5.具备规范的管理制度。

6.自愿协助农业农村部门承担农民教育培训的实训等工作。?

(三)共享师资

遴选范围:区域内有一定农业专长的“土专家”,现任培训教师等。

遴选参考条件:

1.在农民教育培训课程方面业务能力强,有专长。

2.学员满意度和评价高。

3.能支持配合总体工作,能适度跨区域提供农民教育培训教学服务。

4.对学员、对产业,有持续指导、跟踪的能力和热情。

5.自愿在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下,承担农民教育培训授课和相关工作。

(四)相关协会(联盟)

******委员会等,产学研、非营利机构等公益类组织。

遴选参考条件:

1.组织业务与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相关。

2.运转正常,有固定场所和人员。

3.有能力和意愿开展农民教育培训资源统筹和相关具体工作。

4.自愿接受所属农业农村部门管理指导。

三、申报认定和考核

(一)自主申报

******学校。申报需提交附件2及附件4,申报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文件、农业专业合作社相关证明、获得的荣誉等材料及培训教室基地产业、食宿条件等图片,并规范装订。

2.实训基地。申报需提交附件3及附件5,申报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农业专业合作社相关证明、获得的荣誉等材料及培训教室、基地产业、食宿条件等图片,并规范装订。

3.共享师资。申报需提交附件6。

******学校、农民实训基地、共享师资按照自主申报、当级认定、上级和省级备案******学校优先)、上报备案四个环节。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认定工作每3年一次,时间为上半年。

******学校、农民实训基地、共享师资实行动态管理,每年1—3月进行总结并由农业农村部门同时开展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据实增减并完善手续。

******学校******学校或实训基地作用;或师资团队不能满足培训对应需求;或经营主体被注销)予以撤销。

共享师资的聘书有效期三年,不符合条件的当年解聘(身体不能胜任农民培训工作;被学员投诉且证实;受到个人处分)。

四、要素管理应用

******学校、农民实训基地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一是负责本级的遴选、认定、管理和指导;二是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及《贵州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细则(2025年试行)》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工作指导,定期检******************学校和农民实训基地的监管指导,实行省、市、县分级建设、统一管理、共建共享、择优支持的运行机制。

(二)共享师资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辖区内共享师资的遴选、认定、管理和指导;市级部门指导县级进行动态管理;省级部门统筹管理,全省协调应用推广。

高素质农民培育班师资,原则上只能采用进入全省共享师资库(全省共享师资名单将会发放至全省各地)师资。

各要素的应用详见《贵州省高素质农民培育2025年体系建设要素表》,见附件1。

五、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

******农村局农经站。

(二)审查。2025年8月8日前。

(三)公示:2025年8月11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审定及上报:2025年8月18日前。


??????附件1:贵州省高素质农民培育2025年体系建设建设要素说明表.xlsx

? ? ? ??******学校申报书.docx? ??

??????附件3:贵州省农民实训基地申报表.doc

? ? ? ??******学校信息汇总表.xlsx

? ? ? ??附件5:2025年农业实训基地信息汇总表.xlsx

? ? ? ??附件6:2025年共享师资汇总信息表.xlsx



******农村局

2025年7月30日

******农村局/李玉兰;审核:姜明武;编辑:吴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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