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YC2025-Q-T-019
2.项目名称:办公及劳保用品定点供应商
3.预算金额:0元
4.采购需求:办公及劳保用品定点供应商1家,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5.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4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谈判公告 ?谈判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原谈判文件第二章《谈判采购内容和要求》:“1、办公及劳保用品清单”中第48项:
序号 | 物品名称 | 类型 | 数量 | 单位 | 最高(元) |
48 | 电脑 | 1 | 台 |
更正为:“删除本项采购内容”。
(2)原谈判文件第二章《谈判采购内容和要求》:“1、办公及劳保用品清单”中第53项:
序号 | 物品名称 | 类型 | 数量 | 单位 | 最高(元) |
53 | 垃圾袋 | 90*100(50只/包) | 1 | 个 | 0 |
更正为:
序号 | 物品名称 | 类型 | 数量 | 单位 | 最高(元) |
53 | 垃圾袋 | 90*100(50只/包) | 1 | 个 | 0.8 |
(3)谈判文件第二章“报价说明及要求”中“(1)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报价表的《明细报价表》中报出每个物品的单价及总价,本项目最后报价是按本次采购的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合计单价计算报价。”更正为:
“本项目最后报价以《办公及劳保用品清单》中各项货物的最高单价限价为基础,以折扣率的方式进行报价。即结算单价=最高单价限价*折扣率。(本项目中凡涉及“按本次采购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的合计单价计算”均更正为“按折扣率计算”)。
(4)原文件中:
“(一)谈判成交原则:
1、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即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前提下,以不高于采购预算或限价且最终报价(不含税总报价)最低的谈判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终报价相同的谈判供应商,则由采购方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更正为:
“(一)谈判成交原则:
1、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即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前提下,以不高于采购预算或限价且最终报价(折扣率)最低的谈判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终报价相同的谈判供应商,则由采购方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5)原格式4:“
SZYC2025-Q-T-019号谈判响应报价表
谈判响应报价表 | ||
物品名称 | 品牌、规格 | 总报价(元) |
办公用品 劳保用品 | 详见报价表 | 不含税价: 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 含税价: |
不含税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
含税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
服务期限 |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 |
付款方式响应承诺 | (请填写是或否响应) | |
备注 | 本表总报价=《明细报价表》单价合计金额; |
明细报价表如下:
序号 | 物品名称 | 类型 | 数量 | 单位 | 最高单价限价(元) | 不含税单价(元) | 含税单价(元) |
1 | 墨盒 | 惠普388AT(CC388A) | 1 | 个 | 564 | ||
2 | 墨盒 | 惠普2612AT(Q2612A) | 1 | 个 | 654 | ||
3 | 墨盒 | 惠普118A (一套四色) | 1 | 组 | 1656 | ||
4 | 墨盒 | 惠普400(惠普201A打印硒鼓CF400A黑色/鼓粉一体/1420页) | 1 | 个 | 630 | ||
... |
注:成交后,结算时按本次报价的单价按实结算。如采购清单中没有的物品,根据市场价协商进行结算。”
更正为:
“SZYC2025-Q-T-019号谈判响应报价表
谈判响应报价表 | ||
物品名称 | 品牌、规格 | 折扣率 |
办公用品 劳保用品 | 详见报价表 | % |
服务期限 |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 |
付款方式响应承诺 | (请填写是或否响应) | |
备注:结算单价=《明细报价表》最高单价限价×折扣率; |
《明细报价表》格式如下:
序号 | 物品名称 | 类型 | 数量 | 单位 | 最高单价限价(元) | 折扣率(%) | 折后不含税单价(元) | 折后含税单价(元) |
1 | 墨盒 | 惠普388AT(CC388A) | 1 | 个 | 564 | |||
2 | 墨盒 | 惠普2612AT(Q2612A) | 1 | 个 | 654 | |||
3 | 墨盒 | 惠普118A (一套四色) | 1 | 组 | 1656 | |||
4 | 墨盒 | 惠普400(惠普201A打印硒鼓CF400A黑色/鼓粉一体/1420页) | 1 | 个 | 630 | |||
... |
注:以上所有单项项目的折扣率必须一致。成交后,结算时按本次报价的单价按实结算。如采购清单中没有的物品,根据市场价协商进行结算。”
(6)本项目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更正为:2025年4月28日13:30-14:00;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更正为:2025年4月28日14:00。
3.更正日期:2025年4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全部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招投标网、易智采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儒彬 电话:0512-******
地 址:昆山市宋家港路501号
******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05号
电话:0512-651592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元倩,林嘉林
电话:0512-65159202、******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