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JSGS-2025-01-016
二、项目名称:******医院2025-2028年度制氧机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鼎科技工业园金恒二路2号仓库一至二层
成交金额:65000元/年,服务期3年,共计195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华赟、黄超、马静。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医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宁川西路57号、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联系电话:******、******。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中医院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医院
地 址:宁国市怀安大道59号
联系方式:巴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
联系方式:金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巴先生、金女士
电 话:******、******
******医院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