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海太长江隧道保通及导改工程(洋海线、叠港路改造)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海门海太长江隧道保通及导改工程(洋海线、叠港路改造)施工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拟通过招标(资格后审)方式确定监理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通市海门区洋海线、叠港路
2.2工程规模:(1)洋海线:本次洋海线导改工程起点YHK0+000.000,路线从海太长江隧道桥墩西侧绕越,路线向南终点桩号为YHK0+680.000,路线全长680m。洋海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现状限速70km/h,本次导改段设计速度60km/h。洋海线路基标准宽度现状为22m,双向四车道,本次导改工程由原双黄线调整为中分带设置护栏,路基标准宽度为23.545m,双向四车道,起终点各设置80m 中间带过渡段渐变段至现状断面。
(2)叠港公路:本次叠港公路导改工程起点DGK0+000.000,路线向南与烟台路(规划支路)平面交叉后继续向南,路线向南终点桩号为DGK0+680.000,路线全长680m。叠港公路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叠港公路路基标准宽度现状为46m,双向六车道,海太高速公路北接线上跨桥于侧分带、中分带落墩,本次导改工程将中分带、侧分带拓宽至3.5m,路基标准宽度为50.5m,同时平交口处增设加减速车道。
(3)建安费约25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项目类别:监理服务;
(2)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3)招标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信息、文明施工管理,施工过程各方关系协调等。
2.4招标控制价:36万元。
2.5工期要求:3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实际交工之日期起计算2年;监理服务期:项目施工全过程及维护期质量缺陷责任期。
2.6质量要求: 合格 ;
3.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企业资质要求 |
GCJKJCF250133(GK0443) | 监理服务 | 36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4.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总监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资质证书;拟派专业道路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或公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拟派专业桥梁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桥梁工程或公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拟派监理员2名取得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或考试合格证(公路工程专业)。
4.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他资格要求 / ;
4.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的资质等级、数量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拟派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拟派项目总监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8)拟派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 得 兼 职。
(9)拟派项目总监不得为企业法人代表或总经理。
5.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
获取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须知)、图纸、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到南通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资料费:本项目资料费200元/次,系统自动收取,售后不退。海衡公司招投标类会员免收本次项目招标资料费。
6.质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提交所投标段相应的投标保证金:7200元整;投标人可选择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海衡公司招投标工程类会员免收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GCJKJCF250133(GK0443)),缴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应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应从其账户以转账方式足额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保证在2025年 8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前到达。
9.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8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本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如遇停电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后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投标书应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的代表人签字(章),并加盖本公司公章。
(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单据要求:电子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的,应为原件扫描件,无法提供扫描的,应在证件、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再扫描使用。
(4)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招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需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处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5)首次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在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注册并办理CA后进行投标业务。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上发布。
11.交易服务费及支付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本项目交易服务费3000元,工程类会员交易服务费减半,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
12.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招标事宜。
13.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公司联系人:陈工******
14.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广州路999号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2)代理单位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光华假日酒店A座1008室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