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厂区服务运营项目---物资类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哈密市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厂区服务运营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花园乡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厂区面积3000平米左右,厂区内设置员工餐厅,位于厂区二层,可容纳300人同时用餐,当前用餐人数120人,未来用餐人数约160余人。;
2.2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花园乡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
2.3招标范围:厂区范围内的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餐饮、客服、安保、清洁、绿植、甲方二次装修的设备设施维保,具体的服务内容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2.4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服务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5标包划分情况(如有):;
2.6其他内容:服务期限:共36个月;合同按照年度签订,每年服务满意度达到 85 分以上续签下一年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具有满足本项目运营管理要求的能力。;
3.2财务要求:******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两份类似厂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服务内容至少包含保安服务、保洁服务、餐饮服务等内容。);
3.4其他要求:3.5信誉要求:
3.5.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①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截图上需有查询日期,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截图上需有查询日期,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③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截图上需有查询日期,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5.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的查询详细页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2021年1月1日以来,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结果截图应显示查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6.2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5日 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1日 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方式: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费用及支付要求:
4.3.1 文件费用: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文件费用(元) |
GJZB******007-01 |
厂区服务运营项目 |
500.0 |
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4.3.2 支付要求:文件费公对公转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2.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2.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其他说明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祝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
银行账号及相关信息:******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北京阜成路支行
开户账号:************050
注:文件费公对公转账,******。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