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拟对******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详细情况如下:
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0日,该户债权本金58,884,658.46元,利息17,749,580.05 元,其他权益14,077,064.59 元,债权总额90,711,303.10 元。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保证。
债务人基本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命一路9号;法定代表人马晟轩;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纯化、合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03-12-18;经营期限2003-12-18至 2023-12-1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C;法律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担保措施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
抵押物为:
******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命一路的房产及国有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21234.1平方米、地上建筑物面积合计13154.40平方米,具体为:位于大连开发区生命一路9-8号1-2层厂房,建筑面积3876.88平方米;位于大连开发区生命一路9-9号1-3层食堂宿舍,建筑面积2813.94平方米;位于大连开发区生命一路9-10号1-2层厂房,建筑面积3876.88平方米;位于大连开发区生命一路9-11号1-3层检测楼,建筑面积2586.70平方米;
******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连市中山区华昌街50号非住宅房产,建筑面积2186.08平方米;
******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连市中山区华昌街52号非住宅房产,建筑面积2355.99平方米。
质押物为:
******有限公司100%股权,共计2000万股。
******有限公司、马世令、孟令华、周传绪、解青、马晟轩、李雅男、高俊辉、李艳阳,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南山路46号;法定代表人孙宝广;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屋开发及销售;房屋出租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01-03-09;经营期限2001-03-09 至 2041-03-0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B;法律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新甸镇大山村(新甸镇政府大楼);法定代表人高俊辉;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矿业产品加工、销售;矿业工程咨询,技术服务,矿业附属产品开发,加工销售;金矿地下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11-01-21。经营期限2011-01-21 至 2027-04-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B;法律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马世令,1965年出生,住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
孟令华,1962年出生,住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
周传绪,1966年出生,住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
解青,1963年出生,住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
马晟轩,1988年出生,住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
李雅男,1993年出生,住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
高俊辉,1960年出生,住辽宁省大石桥市。
李艳阳,1962年出生,住辽宁省大石桥市。
诉讼情况
已取得胜诉判决,现处于执行程序中,目前为终结执行状态。
处置方式:单户债权处置,通过债权拍卖、要约邀请竞价、交易所挂牌等方式对外公开转让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自然人债务人、担保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属于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不属于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不属于专为向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转让而收购债权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存在竞买意向的交易对象应保证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资金来源均属合法经营所得,不涉及各类洗钱、毒品、黑社会、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也不来源于不符合受让本次处置项目交易对象的各主体,还应对自身竞买资格、身份及资金来源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配合进行相关背景调查。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自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其他双方协商的付款方式
上述债权在本公告有效期限内受理对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姜经理,电话:1******21;
宋经理,电话:15******8。
通讯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花园广场1号
邮政编码:11601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0411-83670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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