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园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依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签批意见,我局代为起草了《亳州市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建设局,无意见也需要回复。
联系人:孔祥丰;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附件:1.《亳州市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单位
2025年4月21日
附件1
亳州市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节能降碳行动计划的通知》(皖政办〔2022〕11号)《安徽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建科〔2024〕13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明确发展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党的******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为重点,着力推动建造方式创新,提升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促进我市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毫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配合,不再列出)
二、扩大应用范围
新******************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重点抗震设防类公共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公共建筑要率先采用******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鼓励农房、民宿、社区活动中心、警务室、公厕等适宜标准化、模块化的建设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鼓励道路桥梁、综合管************水利局)
三、明确实施要求
装配式建筑是指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预制部品部件主要包括柱、梁、墙、板等。我市重点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等结构体系。符合条件的新建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造,其中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全面使用预制楼梯、叠合楼板等预制部品部件;其他项目全面使用预制楼梯。积极推广整体厨******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优化招评标办法
装配式建筑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装配式建筑项目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模式。其中,政府投资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发包,并根据装配式建筑设计情况在设计概算中计算造价成本。装配率超过50%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工程总承包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推动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等企业向具有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生产、采购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鼓励联合体投标。鼓励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由招标人择优选******建设局)
五、给予容积率激励
******居住小区,其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装配式建筑各单体地上规划建筑面积******建设局、市住房发展中心)
六、加大预售支持
装配式建筑的预售楼栋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允许将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投资计入工程建设投资额,纳入进度衡量。满足装配式建筑技术要求且装配率达到50%以上的商品房项******建设局)
七、加大信贷支持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建筑的商品住房,贷款额度可上浮20%。************建设局)
八、加大财税金融支持
将装配式建筑产业纳入招商引资重点行业。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企业享受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性企业扶持政策。经认定************建设局)
九、保障运输通畅
各级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合法合规范围************建设局)
十、支持申报试点示范项目
对设计标准达到相关要求的装配式建造项目,************财政局)
十一、落实用地保障
各县区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要明确装配式建造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建设计划、项目用地等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对装配式建造项目建设用地计划予以保障,同时在土地出让公告(或建设用地划拨批准文件)和土地出让合同(或补充协议)中载明装配式建造相关要求,发改部门在项目总投资审查中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要求。
十二、强化组织保障
市政府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应加强项目调度、督查考核,指导本地装配式建筑******办公室,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十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装配式建造项目按照安徽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技术规范》达到装配式建筑最低要求时,方可享受装配式建筑各项支持政策。
(二)新建项目是指本通知执行之日起新建设的项目,其中政府投资项目以立项为准,其他项目以土地出让公告时间为准。
(三)项目建筑面积是指出让(划拨)地块建筑计容总面积。
(四)本通知自************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通知》(亳政办秘〔2022〕22号)同步废止。
附件2
征求意见单位
******************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