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限公司介休分公司永久性标志牌项目反光膜、反光贴材料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现对公告内容变更如下:
一、原公告内容:
3.5.2 拟供材料应提供近一年内(或在有效期内)由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ertECloud/qts/qts/qtsPage)查询到的为准,并附查询截图。
二、现变更为:
3.5.2拟供材料应提供近一年内(或在有效期内)由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三、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
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龙湖西大街泰鑫商务楼2层
联 系 人:任川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介休分公司永久性标志牌项目反光膜、反光贴材料框架协议公开招标)补遗、变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