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我公司承建的会昌县城区公园原木栈道拆除改建工程项目,对劳务分包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预算金额:282404.43元
控制金额:254429.75元
二、暂定工程量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
工程量 |
控制价 |
合计 |
备注 |
1 |
拆除人行道 |
1.拆除原木质地板,按实结算 |
㎡ |
2662.400 |
4.04 |
10746.02 |
|
2 |
水泥混凝土 |
1.80厚C25彩色强化透水混凝土(颜色见平面) |
㎡ |
2662.400 |
60.62 |
161382.2 |
透水混凝土按现拌单价计算 |
3 |
余方弃置 |
1.废渣外运,运距暂按1KM,含人工装车,按实结算 |
m3 |
533.410 |
16.01 |
8539.75 |
|
4 |
拆除人行道 |
1.拆除原木质地板,按实结算 |
㎡ |
439.900 |
4.04 |
1775.53 |
|
5 |
水泥混凝土 |
1.80厚C25彩色强化透水混凝土(颜色见平面) |
㎡ |
439.900 |
60.62 |
26664.68 |
透水混凝土按现拌单价计算 |
6 |
余方弃置 |
1.废渣外运,运距暂按1KM,含人工装车,按实结算 |
m3 |
87.980 |
16.01 |
1408.54 |
|
7 |
拆除人行道 |
1.拆除原木质地板,按实结算 |
㎡ |
273.900 |
4.04 |
1105.52 |
|
8 |
水泥混凝土 |
1.80厚C25彩色强化透水混凝土(颜色见平面) |
㎡ |
273.900 |
60.62 |
16602.53 |
透水混凝土按现拌单价计算 |
9 |
余方弃置 |
1.废渣外运,运距暂按1KM,含人工装车,按实结算 |
m3 |
64.980 |
16.01 |
1040.31 |
|
10 |
拆除人行道 |
1.拆除原木质地板,按实结算 |
㎡ |
370.800 |
4.04 |
1496.63 |
|
11 |
水泥混凝土 |
1.80厚C25彩色强化透水混凝土(颜色见平面) |
㎡ |
370.800 |
60.62 |
22476.16 |
透水混凝土按现拌单价计算 |
12 |
余方弃置 |
1.废渣外运,运距暂按1KM,含人工装车,按实结算 |
m3 |
74.490 |
16. |
1191.89 |
|
合 计:254429.75(请供应商认真查看工程量清单及劳务单价)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企业备案资质或施工劳务资质或营业执照含建筑劳务分包;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未过期)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合同履行期限:
接到采购人通知3日内进场开展钢结构专业分包工作。
四、获取报价文件方式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7日17:30前
******有限公司公众号免费获取。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7日17:30前。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月亮湾新区商会大厦7楼723室,收件人:******邹女士。邮寄递交的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送达时间以我公司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供应商须自行承担邮费或因快递延误、丢件、损毁等一切风险。
3.相关资料:各供应商按附件格式要求将报价单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材料等(所有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按顺序装订,装入不透明的密封袋进行密封,且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电话。
七、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20日09:3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赣州市会昌县月亮湾新区商会大厦7楼730会议室),已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在开启时间前往启封现场见证报价文件启封过程,供应商未到场的不影响其报价文件有效性,所有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均正常参与比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人工费、弃土运输费、保险及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等,我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2.税费:提供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足部分从工程款中扣除)。
3.结算及付款方式:以实际工程量*单价结算;按进度付款,每月支付经采购人(施工总承包单位)确认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工程款的85%;与业主结算审核后,支付已完合格工程量至98%;剩余2%作为质量保修金;在质保期(自本项目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为质保期)满后,不计利息,一次性付清。成交供应商(分包单位)在收到采购人(施工总承包单位)付款通知后,应当开具合法足额发票。分包单位的处罚金额(如有)则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4.各供应商统一按附件格式填写,对附件中的分项分别报单价,如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可备注加以说明。
5.我公司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选择符合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最低报价相同的进行二次报价,供应商应在采购人二次报价表发出40分钟内完成报价并签字盖章后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逾期未递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最终成交结果提交我公司“三重一大”会议审议确定,如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通过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公司提出。
6.供应商中选后未履约者将列入县属国有施工企业黑名单,后续不得参加属国有施工企业询价、摇号等采购活动。
九、对本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月亮湾新区商会大厦7楼
联系人及电话:王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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