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官方网站******/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8月4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项目需求”
项目编号:zjgzgc〔2025〕003号
******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278129.56元
最高限价:278129.56元,响应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采购需求。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本项目供应商邀请方式:发布公告
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表;或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磋商承诺函;或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以上(2)-(5)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即上述(2)-(5)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可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③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时间:自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过电子邮箱获取磋商文件,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采购文件汇款凭证,售价:300元。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
银行账户 ******************
******,联系方式:张超******099,邮件名称使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公司联系人的方式命名。
注意事项:未按照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4日 13时30分
地点:线下递交,镇江市润州区国控大厦b座4层大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8月4日 13时30分
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国控大厦b座4层大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学校官方网站(************学校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3、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4、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我方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5、在截止前,请关注网站有无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校
采购部门:保卫部
采购部门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办联系人:成老师 联系电话:0511-******
地 址: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1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常发大厦6号楼1206室
项目联系人:张超、林霄
联系方式:******、******
邮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超、林霄
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项目需求”
项目编号:zjgzgc〔2025〕003号
******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278129.56元
最高限价:278129.56元,响应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采购需求。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本项目供应商邀请方式:发布公告
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表;或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磋商承诺函;或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以上(2)-(5)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即上述(2)-(5)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可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③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时间:自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过电子邮箱获取磋商文件,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采购文件汇款凭证,售价:300元。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
银行账户 ******************
******,联系方式:张超******099,邮件名称使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公司联系人的方式命名。
注意事项:未按照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4日 13时30分
地点:线下递交,镇江市润州区国控大厦b座4层大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8月4日 13时30分
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国控大厦b座4层大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学校官方网站(************学校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3、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4、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我方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5、在截止前,请关注网站有无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校
采购部门:保卫部
采购部门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办联系人:成老师 联系电话:0511-******
地 址: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1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常发大厦6号楼1206室
项目联系人:张超、林霄
联系方式:******、******
邮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超、林霄
电话:******、******
附件: | ******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磋商文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