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芜湖市峨桥镇田园会客厅项目 | |
项目编号 | WH010FJ25EP0138 | |
标段名称 | 芜湖市峨桥镇田园会客厅项目 | |
标段编号 | WH010FJ25EP013801 | |
招标人 | 名称 | ******有限公司 |
地址 | ******人民政府财政所201室(淮九路1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亮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2座10楼1032 | |
联系人及电话 | 宋姗姗、许春娜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4月21日 | |
定标备选单位一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联合体牵头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联合体单位资格: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
费率(%) | 77.5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范治学 | |
证书编号:皖************8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设计负责人:金理实 | ||
证书编号:************190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 | ||
工期 | 勘察、设计及施工工期180个日历天,养护期2年 | |
质量承诺 | 设计:施工图设计需要按照国家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施工: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加分业绩:1、德安县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二期)建设EPC项目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奖项及荣誉
| 2020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2021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2022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 | |
定标备选单位二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联合体牵头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联合体单位资格: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 |
费率(%) | 78.0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杨祥 | |
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 | ||
设计负责人:郭海鞍 | ||
证书编号:******6 | ||
证书名称:建筑学教授级高级建筑师 | ||
工期 | 勘察、设计及施工工期180个日历天,养护期2年 | |
质量承诺 | 设计:施工图设计需要按照国家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施工: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加分业绩:1、隆基光伏组件产业园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镜湖区境内区管道路排水路灯绿化及水系明渠等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项目;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奖项及荣誉 | 2020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2021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2022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 | |
定标备选单位三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 | |
费率(%) | 79.97 | |
项目负责人 | 赖计学 | |
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徐凤萍 | ||
证书编号:23A20119T074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 | ||
工期 | 勘察、设计及施工工期180个日历天,养护期2年 | |
质量承诺 | 设计:施工图设计需要按照国家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施工: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加分业绩:******大学金牛湖校区工程建设项目(一期)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奖项及荣誉 | 2020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2021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2022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字母排序 2.基准价:79.09% ******集团有限******有限责任公司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意见征集 意见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