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关于******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项目编号:E************001)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001 | ||||||
招标人 | ******中学 | ||||||||
建设单位 | ******中学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新建一栋5层教学综合楼,占地面积979㎡,建筑面积4861.23㎡,建筑高度19.05米,框架结构,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27日 | 开标地点 |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2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3日 | ||||||
预中标人 | ******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人民币壹仟零贰拾叁万陆仟零叁拾陆元伍角贰分(¥******.52元) | ||||||||
工期 | 5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梁远洋(注册编号:桂******1993;身份证号:450803********637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岑顺顺(身份证号:450803********917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羽绒产业项目。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人民币壹仟零贰拾肆万零玖拾叁元壹角叁分(¥******.13元) | ||||||||
工期 | 5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李汉权(注册编号:桂******7238;身份证号:452527********309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廖玉雄(身份证号:452502********551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有限公司生产项目产品研发楼、生产车间及成品仓库建设项目。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零贰拾伍万零伍元玖角捌分(¥******.98元) | ||||||||
工期 | 5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邓志文(注册编号:桂******8788;身份证号:450512********101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崔娟(身份证号:450802********362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糖厂废弃物综合配套处理生物技术项目二期。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gg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贵港市港南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 |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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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566.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