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ZHS-2025-010
二、项目名称:屯溪区3.31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司法审计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前园南路44号1幢304室
中标(成交)金额:27.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屯溪区3.31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司法审计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屯溪区3.31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司法审计鉴定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屯溪区3.31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司法审计鉴定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签订委托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必须交付司法专项审计意见报告书。 服务标准:达到服务标准后验收 |
五、评审专家名单:邹永建、朱林飞、方家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合同约定,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供应商及原因:/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业绩:
3.1屯溪区贾玉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景颐养老);
3.2 ******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3.3余月娣、潘小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3.4屯溪区胡鹏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3.5屯溪区鑫和非融资担保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3.6吴顺好报金丹诈骗案;
******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3.8屯溪区吴翀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4.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供应商最迟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提出投诉。
5.质疑函、投诉书范本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专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局屯溪分局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兴昱路6号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黎阳镇龙山花园东苑11-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