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HBMY-(2025)-002
(二)项目名称:蕲春县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6-2025-01927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已进行采购计划备案,备案号为421126-2025-01927,以分散采购形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蕲春县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最高限价436.2万元,其中包一:97万元;包二:126万元;包三:213.2万元(含回收利用补贴资金90万元)。
包一:加厚高强度地膜(数量38吨)、全生物降解地膜(数量17吨)。
包二:加厚高强度地膜(果茶园地膜)(数量90吨)。
包三:加厚高强度地膜(果茶园地膜)(数量88吨)、回收体系建设;回收利用补贴资金90万元。用于支持废旧地膜离田、收集、运输、称重等环节和回收台账建立等15个回收点补贴,按回收点所在乡镇覆盖地膜每亩6元的标准进行补贴。15万亩共预算90万元。
项目共分三个包段,本采购货物项目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若供应商已被确定为第一包中标人,则不得被确定为其他包中标人,依次类推。
(三)项目预算价:443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436.2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5年11月29日至2025年12月01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有限公司(地址:蕲春县漕河镇东壁大道艾都大厦),提交意见时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同时还须将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蕲春县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最高限价436.2万元,其中包一:97万元;包二:126万元;包三:213.2万元(含回收利用补贴资金90万元)。
包一:加厚高强度地膜(数量38吨)、采购全生物降解地膜(数量17吨)。
包二:加厚高强度地膜(果茶园地膜)(数量90吨)。
包三:加厚高强度地膜(果茶园地膜)(数量88吨)、回收体系建设;回收利用补贴资金90万元。用于支持废旧地膜离田、收集、运输、称重等环节和回收台账建立等15个回收点补贴,按回收点所在乡镇覆盖地膜每亩6元的标准进行补贴。15万亩共预算90万元。
项目共分三个包段,本采购货物项目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若供应商已被确定为第一包中标人,则不得被确定为其他包中标人,依次类推。项目预算价:443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436.2万元。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1、采购人:蕲春县农业技术促进中心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一路28号
联系人姓名:李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东壁大道艾都大厦
项目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
3、******财政局
投诉邮寄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诉电话:******
投诉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