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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武邑县武邑镇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衡水市武邑县武邑镇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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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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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武邑县武邑镇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武邑县武邑镇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武邑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武数政招标核字【2025】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武邑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专项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武邑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污水管网42897米,其中主管网De315HDPE双壁波纹管9745米,村内巷道管网De225 HDPE双壁波纹管33152米,压力排水管PE100级管1717米,管径De32-De75;接户管UPVC管20025米,管径De160;设置一体化泵站7座,砌块φ900污水检查井490座,成品塑料检查井1918座,沉泥井16座,消能井7座;道路破除及恢复工程85050平方米。 2.1.2建设地点:武邑县武邑镇,主要分布在曹村、杨家庄村、刚村、大刘庄村、新庄村、左家庄村、小里台村、大郭王思公村、吕庄村、陈屯村、韩王思公村、颉王思公村和曹家庄村,共计13个村庄。 2.1.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4工期:4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395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批准的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1.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2)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投标人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无需分包。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施建设项目。(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施建设项目。(注: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8)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9)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各自所承担合同内容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23 00:002025-04-2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5-1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武******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杜猛 0311-******;或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武邑县分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衡水市武邑县武邑镇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投标人/供应商 400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武邑县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武邑县建设东路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北二环西路71号
邮编:

/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闫建敏

联系人: 杜猛
电话:

******

电话: 0311-******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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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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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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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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