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大青山前坡及蒙草种业新建再生水管线工程测绘、勘察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DGX-2025-0177
一、询比条件
本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大青山前坡及蒙草种业新建再生水管线工程测绘、勘察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采购人为******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大青山前坡及蒙草种业新建再生水管线工程测绘、勘察
2.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大青山前坡及蒙草种业范围内
3.内容及分标段情况
标段编号 | ZDGX-2025-0177-01 |
标段名称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大青山前坡及蒙草种业新建再生水管线工程测绘服务 |
企业资质要求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 |
人员资质要求 | /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12日历天内出具成果文件,后期服务期同建设周期 |
预算金额 | 36.65万元 |
采购内容 | 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大青山前坡及蒙草种业新建再生水管线工程提供工程测绘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标段编号 | ZDGX-2025-0177-02 |
标段名称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大青山前坡及蒙草种业新建再生水管线工程勘察服务 |
企业资质要求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 |
人员资质要求 |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12日历天内出具成果文件,后期服务期同建设周期 |
预算金额 | 39.41万元 |
采购内容 | 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大青山前坡及蒙草种业新建再生水管线工程提供勘察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三、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在人员、场地、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服务项目的能力;
2..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有“贪污贿赂罪”记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07月30日至2025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及方式
邮箱获取。潜在供应商须发送以下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每页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以完整的pdf格式发送,不接受其他格式文件。(资料需写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号)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律退回。请以“公司名称(全称)+项目名称+标段编号”为邮件主题获取采购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登记获取文件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授权委托人登记获取文件的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4)资质证书;
(5)勘察服务标段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
注: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按要求发送的文件将拒绝接收。迟到(以代理公司截止时间为准)的申请资料将被拒绝。
3.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08月11日 14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原翠柳路)3号)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委托单位将予以拒收。
六、开启时间及地点
开启时间:2025年08月11日 14时30分
开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原翠柳路)3号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二楼
七、其他
(一)公告发布媒介:
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index)、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供应商从其他媒体获取信息而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场地服务费
1.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031131
行 号:******1951
3.******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董政
联系电话:******
注: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场地服务费+开标日期”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章盖营污水处理厂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张阳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科研楼1楼109室
联系人:郭媛媛、高博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