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2025年度普通国道养护工程施工项目一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市交函(2025)36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公路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和市级财政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公路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交通运输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市交函(2025)360号 )的招标组织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宾市江安县2.2总建设内容及规模:G246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五会社区至耗子坡段中修工程(江安绕城段)(全长6.2公里)、G246宜宾市江安县怡乐镇东风村至下场镇大田村段中修工程(不含江安绕城段)(全长12.8公里)2个工程组合打捆而成,共计19公里。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含外业施工期180日历天及项目验收。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一标段2.6标段投资额:5869.22 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者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 无业绩要求。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资格: 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 /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宜宾市交通运输局官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