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54448-******
项目名称:金山区枫泾镇新元单元市级土地整治项目(2025)施工监理
预算编号:0025-W******
预算金额(元):975500
最高限价(元):975500
二、 招标项目内容:
本施工监理服务内容为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施工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对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理,含工程施工进度、质量、造价、安全、文明施工等的监理,合格工程量审核签证,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等。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首页”一专项查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首页”查询)。
(2)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专业甲级资质,专业资质必须是水利工程、农林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之一。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的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小、微型供应商采购。
(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1月29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工作时间为: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现场审核资料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39号B座11楼,文件费500元/本,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办理;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复印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网上截图证明;
(以上报名资料均需盖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五、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上午09:00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39号B座11楼会议室(具体详见当天会务安排)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9日 上午09:00;开标地点:书面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39号B座11楼会议室(具体详见当天会务安排)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六、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炎俊、高毅
联系电话: *******1141、1150
传真: ******
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39号B座11楼
2、采购人名称: ******事务中心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
传真:
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西路95号
3、监督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