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大冶市梁子湖流域金牛河水生态修复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14 17:22|******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5-11-04|项目监管地:大冶市|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大冶市梁子湖流域金牛河水生态修复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Y-202510QG-001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281-2025-00918
3、项目名称:大冶市梁子湖流域金牛河水生态修复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6610.62(万元)
6、最高限价:6610.62(万元)
7、采购需求:
建设规模:(1)金牛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工程:通过新建人工湿地12000m2,削减入河污染物总量,改善金牛河水质;(2)水生态修复工程:针对金牛河周边面源污染,构建河道生态缓冲带,拦截、净化面源污染;通过水域水生植物恢复工程,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新建河道生态缓冲带182560m2、恢复水域水生植物67210m2;(3)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系统2套,以提高水质响应能力。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依据相关规范要求和现有的批复,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等)、材料设备采购、设计范围内的建安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进行相应的工作和服务,并依据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8、合同履行期限: 480 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
2.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或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投标人近5年(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下同)承接过1个合同额(设计项目为投资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类似(水生态修复或水污染防治项目)设计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公示网上截图、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等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3.1.3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具备环境专业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0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3、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电子营业执照3种任选其一,下同)(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1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3.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格审查标准)的相关描述 。4.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政府网(招投标版块)(******:8081/zt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5.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须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到达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系统,以下简称“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政府
地 址:大冶市金牛镇金牛大道19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健康街2号塔子湖组团I地块S3栋办公A单元23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文倩、王志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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