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供应商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方式 |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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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MA6DKF1H56 | ******有限责任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937565.14元 |
剑河县高速路口道路修补工程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中祁项目******有限公司的剑河县高速路口道路修补工程项目已于2025年10月15日10时00 分在贵州中祁项目******有限公司(贵州省凯里市凯开大道73号农机五金机电大市场1号楼希尔顿欢朋酒店17层)******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责任公司
评审得分:90.41 分
投标报价:937565.14元
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责任公司
评审得分:86.82分
投标报价:938367.63元
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86.62分
投标报价:931747.46元
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17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剑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中祁******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改革局、剑河县、******)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 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 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