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项目(实训中心)监理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基本情况
******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项目(实训中心)监理,于2025年10月11日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二、变更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中:
1、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监理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现变更为: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1日12:00时至2025年11月3日11:00时;
现变更为: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1日12:00时至2025年11月5日10:30时。
3、原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5年10月11日12:00时至2025年11月3日11:00时;
现变更为:2025年10月11日12:00时至2025年11月5日10:30时。
4、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3日11:00时;
现变更为:2025年11月5日10:30时。
5、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3日11:00时;
现变更为:2025年11月5日10:30时。
(二)原招标文件中: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3日11:00时;
现变更为:2025年11月5日10:30时。
2、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5项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监理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现变更为: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二、投标须知中“7.合格的投标人”删除7.2.2项。
4、第六章《建设工程监理评标标准》说明 附表1:建设工程监理评标标准--资格审查中第3项 投标人满足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资质条件(自治区外企业执行《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
现变更为:投标人满足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资质条件。
三、其他内容
其他内容均不变。敬请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变更公告。此变更公告一经发布视为潜在投标人已收到并默认,不再对潜在投标人逐一进行确认。若因投标单位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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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