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四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民乐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04 15: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LZC241113-107
项目名称:民乐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
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60.0(万元)
采购需求:民乐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四包):全生物降解地膜(黑色),1450mm*0.01mm*20kg;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根据合同签订内容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所要求的下列材料,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财务状况: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资金需求。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纳税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及零申报的企业以税务部门或平台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附缴费凭证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7)信用记录: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严格落实价格评审优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文件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提高中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6%—10%提高至15%—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价格评审优惠由3%—5%提高至5%—10%。本项目确定的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比例为15 %。对其投标报价按15 %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 (2)严格落实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 %的扣除。 (3)严格落实残疾人企业产品的价格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 %的扣除。 (4)严格落实采购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政策。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根据《甘肃财政厅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实施意见》(甘财采(2009)17号),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报价不高于一般产品当次报价的最低报价15 %的,确定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投标人为中标投标人。 ******财政局、张掖市金融办《关于开展“政采贷”工作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通知》(张财采〔2022〕1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张财采〔2023〕1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可以落实政采贷相关优惠政策,为中小企业进行合同信用融资贷款。 (6)严格落实采购预留份额政策。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甘财采(2024)7号)文件精神,全面执行政府采购预留份额。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各级预算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采购份额的30%以上;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 本项目支持为中小企业预留:预留比例80%。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张财采(2023)21号)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除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外,货物类和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3%。鼓励采购人免收或降低比例收取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根据供应商资信情况、市场供需关系分析认为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3%,采购人应当与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违规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推荐供应商使用电子保函代替其他非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本项目严格落实保证金收取相关政策。 (8)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1-14至2024-12-04,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投标人可登陆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注册后进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准确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有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详见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下载”-“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12-04 15:00:00
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次开评标不提供资质原件,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其承诺内容包括:供应商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中资格及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均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有违法行为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3、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和“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V1.0”。投标单位在生成投标文件时请务必使用 CA 锁登录生成。注: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为保证开标顺利,各投标单位须提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站及软件试运行等不可控因素造成无法上传等情况发生)如因供应商数字证书 (CA 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供应商对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系统操作步骤,及时解密投标文件)。
①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ggzy/
②信用中国”网站:******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民乐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城北新区农委办公楼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宁和园A区31-25号自南向北4-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茗曦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