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号】平顶山市新华区辉光路、李苗路高压线路入地工程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新华区辉光路、李苗路高压线路入地工程(固定资产项目代码:2411-410402-04-01-521111)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14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GZB-2025-0001
2.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辉光路、李苗路高压线路入地工程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预算金额:******.63元;第一标段施工标段最高限价:******.63元;第二标段监理标段最高限价:110000.00元
2.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2.5.1、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包含工程概括全部内容):共分二个标段,第一标段:施工标段、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其中:施工标段:本工程为平顶山市新华区辉光路、李苗路高压线路入地工程。项目内容包括拆除电杆、断路器、隔离开关等,新建电杆及杆上设备、新建两座环网柜、新建一座箱变,敷设MPPФ200、MPPФ100电缆保护管,敷设10KV电力电缆、0.4KV电力电缆等。
监理标段:包含施工标段所有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5.2、工程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辉光路、李苗路。
2.5.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5.4、第一标段:施工工期:60日历天;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5、质量要求:合格。
2.6、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
2.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4、拟派总监理工程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网络查询页面或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格式自拟)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格式自拟)
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格式自拟)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格式自拟)
3.9、投标人须提供“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 ”网站 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 ”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承诺书,不得有不良记录。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 【2016】125号文。
3.10、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 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格式自拟)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参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格式自拟)
注: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2、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5 年4月23日至 2025 年5月13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4.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4.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tzgg/10814.jhtml。
4.4售价: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1、时间:2025年5月14日08点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5月14日08点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注: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 ”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 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 ”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事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F******0
7.2各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7.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凌云路与园林路交叉口向西******学校5楼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学院院内培训楼一楼)
联 系 人:谷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谷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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