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财会监绩〔2025〕43号
******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云南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云财规************管理局开展2025年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景财会监绩〔2025〕37号),我局组织联合检查小组一行4人于6月18日对你公司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执业质量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一、检查发现问题
公司会计核算规范性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原始凭证未显示具体业务往来的问题。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原始凭证未显示具体业务往来的问题,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和《云南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代理记账机构从******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规定,责成你公司进行整改,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代理记账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工作。
(二)记账凭证支付应付款摘要未注明具体支付的业务费用的问题。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记账凭证支付应付款摘要未注明具体支付的业务费用的问题,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条第四款“(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七十八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和《云南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代理记账机构******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规定,责成你公司进行整改,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代理记账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工作。
二、其他要求
(一)加强会计信息质量。代理记账机构要以委托企业实际发生的经营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
(二)整改时限。针对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发现的问题,请你公司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到******财政局。
******财政局
2025年7月2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许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