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经毕节市生态环境局金沙分局批准,同意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择赤水河流域(金沙段)马路乡犀牛村等5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单位招标服务单位,欢迎有资质有实力的单位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赤水河流域(金沙段)马路乡犀牛村等5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单位招标
二、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内容:采购一家监理单位对赤水河流域(金沙段)马路乡犀牛村等5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进行监理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1.采购数量:1家
2.采购预算:60000.00元
3.最高限价:60000.00元
4.监理服务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马路乡清坪村、龙山村、木落村、犀牛村、金联村
5.监理服务期: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结束止
6.监理服务内容:赤水河流域(金沙段)马路乡犀牛村等5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单位招标(详见采购文件)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纳证明为准);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6.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信用信息: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自愿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函格式自拟)。
8.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会议的,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信息:
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3日 ,每日09:00:00 至17:00:00(周六、周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有限公司(地址:金沙县新城区黄河大道附近)。
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价300元/套。
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现场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报名的,均需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1-8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所需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与开标时间一致,开标当场提交响应文件。
七、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9月24日15时00分。
八、开标地点:******有限公司开标室(金沙县新城区黄河大道附近)
九、竞谈保证金情况
1.谈判保证金缴纳时间及金额:投标人必须在2024年9月23日17︰00时前向招标人一次性足额缴纳保证金1000.00元(以代理机构开具收据为准)。
2.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报名时现场缴纳。
注:投标人应现场缴纳谈判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应加盖代理机构鲜章)制作在投标响应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人的竞谈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竞谈保证金,退还保证金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保证金金额)、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向他人转让或分包成交项目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供应商已报名且保证金已交纳但不参与投标的;
(8)不在上述投标保证金退还的时间范围的。
十、PPP项目:否。
十一、发布公告******人民政府门户网。
十二、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记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十三、招标人名称:毕节市生态环境局金沙分局
联系地址:毕节市金沙县黄河大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11层
项目联系人:李正洪
联系方式:******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兴易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金沙县新城区黄河大道附近
联 系 人:敖工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