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
答 疑 (一)
招标编号:E************001
致各投标人:
现对明溪县******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的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相关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电话:汪桂玲”修改为“1.1 电话:******”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2“13、严格执行闽建〔2020〕3号——《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修改为“13、严格执行闽建(2023)15号--《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版)》的有关规定。”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2025年5月6日8:30。
四、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SMC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