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新螺狮湾排洪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监理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昆明市官渡区新螺狮湾排洪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监理服务招标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昆明市官渡区新螺蛳湾排洪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主要涉及设计新建截污管道3407米及管网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雨水管道3529米及管网配套设施,新建污水分流主管7446米及管网配套设施,排口整治18处,河道生态修复773米,河道疏浚15315立方米,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 座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监理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10-15 11: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管理局/0871-****** |
备注: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本项目的招标计划于2025年7月28日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于2025年09月30日发布变更计划。 3、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于2025年9月30日发布。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水务局 | 经办人: | 郑工 |
办公电话: | 0871-******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陆思烨 |
办公电话: | 0871-******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昆明市官渡区新螺狮湾排洪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监理服务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0-22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1-05 09:00 |
开标地点: | 昆明开标室5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65.66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昆明市官渡区新螺蛳湾排洪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主要涉及设计新建截污管道3407米及管网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雨水管道3529米及管网配套设施,新建污水分流主管7446米及管网配套设施,排口整治18处,河道生态修复773米,河道疏浚15315立方米,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 座,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12862.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1044.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015.06万元,预备费为802.97 万元。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街道 |
计划监理工期(日历天):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拟派项目总监最低资格等级: | 有 |
拟派项目总监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
业绩要求: | 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
其他: |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2)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4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注: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按相关要求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并赋码,否则不予认可。(3)拟派往本工程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少于(含)5人(不含总监理工程师),包括但不限于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并配备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所有人员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人员岗位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4)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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